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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种子站积极安排制种田苗期检查工作
转自:通辽种子站 时间:2005年7月14日14:52

    为进一步规范种子生产,提高种子质量,增强全市种子的市场竞争力,经站务会研究决定,继续对全市制种田进行苗期统一检查。今年采取旗县站统检本行政区的制种田,后由市站进行抽检和复检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与要求:

1、检查苗情。由于春季气温较低,雨水充足,部分地区有冰雹,导致部分制种田出苗不齐、不全等现象。为防止自然灾害给制种企业和农户造成损失,种子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已播种的种子田逐一检查,调查出苗情况,发现问题及早提出处理建议,督促种子生产企业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出现花期不遇、缺苗断垄等影响产量的问题,防止制种企业和农民之间因补救不及时而产生纠纷。

2、检查制种田的隔离区是否执行国家标准。各种子管理站(科)严格依照《玉米(高粱)杂交种繁育制种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操作规程规定的制种田(隔离区未达标),种子管理站要依据法律拿出处理意见。

3、检查生产预约合同、田间档案(要求必须是自治区种子管理站统一制定、市站统一印制的)的实施情况,对未使用统一文本或实施不完善的公司、基地,要求及时补齐或按《种子法》及《种子条例》的有关要求严肃处理。

4、检查各生产单位是否有超计划、超范围生产情况。对超出计划、超出范围的种子生产田一律按无证生产处理,对发现的超计划、超范围生产的单位,各旗县区种子管理站要按《种子法》及《种子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5、检查制种田田间分布图及去雄去杂联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上墙公布情况。

6、检查是否有私繁乱制现象。

7、对不符合生产要求的要有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要求制种田苗期检查于630日前完成,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站。各生产单位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编辑:tls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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